9月16日,台州市工商联(总商会)、临海市纪委监委、临海市委统战部、临海市工商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清廉民营企业建设通用要求》《清廉民营企业建设评价规范》两项团体标准相关情况。
据了解,此两项团体标准均由台州市工商联(总商会)和临海市总商会联合发布实施,填补了国内清廉民营企业建设标准化、评价标准化的空白。
《清廉民营企业建设通用要求》团体标准于2021年9月25日发布实施,从建设原则、组织环境、管理职责、保障措施等方面对清廉民营企业建设进行指导。今年9月5日,我市作了更新发布,在原先基础上强化了党建内容,增加了处理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等关系的内容,进一步推动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清廉民营企业建设评价规范》团体标准于今年9月13日发布实施,通过设置科学的评价指标、公正公开的评价流程,为政府及相关机构实施监督、制定政策,以及企业了解自身清廉建设所处水平提供了依据,从而形成清廉民营企业建设、评价、改进的闭环,激发清廉民营企业建设的主动性和可持续性。
“按省、市要求,清廉民企建设到2035年要实现全面覆盖,所以推广这两个标准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下阶段,我们将在两项团体标准的基础上,探索完善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制度。”台州市工商联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李光辉说。
(编辑整理:临海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