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临海大洋街道东方大道北侧、东洛河路东侧商住地块成功出让,共 1轮,溢价率0% 竞得单位:伟星(浙江伟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交价:25800万元 楼面价:5626元/㎡
【地块位置】地块位置:临海大洋街道东方大道北侧、东洛河路东侧,为洛河村村留地,靠近中梁万星·海悦府,附近有洛河公园、临海总部经济商务区项目、伟星·星悦城(洛河城市综合体)、伟星·锦绣时代、合景临海公馆、伟星·盛世东方等;周边小区云集,景观资源丰富、生活娱乐等资源不断完善中。地块范围:东至河道,南至东方大道,西至东洛河路,北至洛河村(详见附图)。
【出让信息】用地面积:26766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0845平方米;代征道路面积:5047平方米、代征绿化面积:874平方米。出让面积:20845平方米(31.268亩);土地用途:商服、城镇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服40年、住宅70年;用地性质:住宅、商业;建设项目内容:住宅、市场等。规划容积率:>1.0且≤2.2;规划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 ;建筑高度(自室外地坪算起至檐口或女儿墙高度):18-55米。建筑规模:地上建筑面积≤45859平方米(上述面积已包括物业管理用房等配套公共设施面积)。其中,商业面积10000-12000平方米,该地块无偿返还商业建筑面积(含商业配套物业管理用房等配套用房)10000平方米、地下停车位80只(其中人防车位比例不大于50%,遵循就近安排),返还商业建筑须集中布置在地块的西南角,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
【道路交通要求】1、交通主出入口:主出入口为地块西侧。机动车出入口与道路交叉口最小距离按规范执行。(详见附图)2、按规范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并按规定配置充电设施。3、交通组织方式:本小区人车分流。【公共设施配置要求(部分摘录)】1、住宅区配建10KV开关站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商业部分另行设置,具体按供电部门设计要求设置,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供电部门。2、临东洛河路配建公共厕所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环卫机构。3、本地块每300户需至少配建1处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投放点位置结合小区绿地布置,方便居民投放,具体建设要求依据垃圾分类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需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城市景观风貌和建筑控制要求】1、建筑风格:现代,建筑单体设计要重视功能的使用要求,建筑立面装修要高品位,与洛河周边建筑相协调,空调室外机要结合立面设计隐蔽放置。住宅部分顶部不得设置飘板等装饰结构件。2、外墙材质、色彩:石材、涂料、真实漆、铝板等,商业部分外立面应选取石材、金属板材或玻璃幕墙中的一种或多种,体现简洁、明快、大方的现代建筑风格(具体在方案设计时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