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房屋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包括自然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工商在册基本情况表及变更登记表、章程等(核对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价值确认书或评估报告书原件、抵押权人签字(盖章)的契证复印件
6、主债权合同原件
7、抵押合同原件
8、 抵押物清单原件
9、 抵押权人出具的承诺书原件
10、 地上没有合法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出具书面状况说明书原件
11、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出具《土地抵押处分补缴土地出让金保证书》原件
12、 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涉及土地出让金缓缴的,提供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13、 抵押人为国有单位的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上级主管机关同意抵押的批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集体企业的还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原件
14、 其他必要材料(如:宅基地及住房抵押的,需该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出具不是唯一住房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为自然人委托的,未到场委托应提供公证材料;境外申请人委托的,应提供公证或认证及国安备案材料;外文证明材料提供中文译本)
(编辑整理:临海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