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原土地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4)房屋已拆除的证明材料(原件);
(5)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的,需提供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书面意见;
(6)依法没收、收回不动产的,需提供没收、收回宅基地的决定书,地上物所有权愿意放弃书的书面意见;
(7)不动产权籍调查审核入库告知书;
(8)对原土地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的,应补遗失声明一份,并要求在内网系统公告废止。
(9)对原土地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户主已亡故的,需提供死亡证明1份,注销申请表可以由相关的权利人签字。
(10)其它需要补充的资料。
(编辑整理:临海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