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海市国土资源局于2005年8月2日通知,部分国有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的相关事宜可按下面办法办理: 临海市区规划区范围内,原属国有划拨土地的房改房、经济房、集资房以及个人的住宅和商住用房,经本人申请,可直接转为出让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按临政(2002)90号文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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